SJT 10681-1995 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 第11部分 分规范 金属箔式聚酸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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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 11,中华人民共和电子行业标准,SJ/T 10681-1995,电子设备用定电容器,第11部分:分规范:金属箔式聚,酯膜介质直流定电容器,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,part 11 : Sectional specification :,Fixed polyethylene,terephthalate film dielectric metal foil d.c capacitors,1995R8/8 发布1996. 0191 实施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发布,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行业标准,电子设备用固定电容器,第11部分:分规范:金属箔式聚,酯膜介质直流固定电容器,SJ/T 10681-1995,IEC 384-11,QC 300100,Fixed capacitors for use in electronic equipment,Part 11: Sectional specification :,Fixed polyethylene-terephthalate film dielectric metai foil d.c capacitors,1总则,1.1范围,本规范适用于额定电压不超过6300V的直流固定电容器,该类电容器以聚乙烯对苯ニ甲,酸乙二醇酯(简称聚酯)膜作介质和以薄的金属箔作电极。对于额定电压超过1000V的电容,器,补充的试验和要求应在详细规范中规定,本规范规定的电容器将用于电子设备中,本规范不包括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。这类电容器在IEC 384 - 14《电子设备用,固定电容器 第14部分:分规范:抑制无线电干扰用固定电容器 试验方法的选择和一般要,求》中规定,1.2目的,本规范的目的是对这种类型的电容器规定优先额定值和特性,并从GB 2693《电子设备用,固定电容器,第1部分:总规范》中选择适当的质量评定程序、试验和测量方法,以及给岀一般,性能要求,引用了本分规范的详细规范中规定的试验严酷度和要求,应具有与本分规范相同或较高,的性能水平,不允许降低性能水平,1-3有关文件,GB 2693 (IEC 384-1),IEC 62,IEC 63,电子设备I定电容器第1部分:总规范,IEC 6;,IEC 410,QC 001001,电阻器和电容器标志代码,电阻器和电容器优选数系,第1次修订,第2次修订,复本环境试验规程,计数检査抽样方案和程序,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(IECQ)基本章程,卜华人民共和国电子工业部1995-08/8批准1996-01-01 实施,7TJ I,惠,1,SJ/T 10681-1995,QC 001002,ISO 3,IEC电子元器件质量评定体系(IECQ)程序规则,优先数和优先数系,注:上述有关文件除IEC 68必须采用在总规范相应试验条款中所指定的版本外,其余均采用现行版本,1.4详细规范中应规定的内容,详细规范应根据有关的空白详细规范来编写,详细规范规定的要求不应低于总规范、分规范或空白详细规范的要求。当有更严格的要,求时,应把这些要求列入详细规范的!.9条中,并在试验ー览?表中注明,如注星号,注:为了方便起见,在L4.1条中规定的内容可用表格形式表示,每个详细规范应规定下列内容,而且引用的各种数值应优先从本分规范相应条款规定的,数值中选取,1.4.1 外形图和尺寸,为了便于识别并与其他电容器进行比较,应附有电容器的外形图。详细规范中还应规定,对互换性和安装有影响的尺寸及其允许偏差,所有尺寸应优先以毫米为单位标注。如果当原,始尺寸给出的是英寸时,应补充用毫米表示的换算尺寸,通常应给出电容器主体的长度、宽度和高度以及引线的间距。对圆柱形电容器,则应给出,主体的直径、长度以及引出端直径和长度。必要时,例如当一个详细规范规定若干电容器(多,个电容量值和电压范围)项目较多时,其尺寸及其允许偏差应列在图下的表格中,当电容器外形与上述形状不同时,详细规范应规定足以说明该电容器的尺寸数据。当电,容器不是设计用于印制线路板时,详细规范应明确说明,1.4.2 安装,详细规范应规定正常使用时以及在振动、碰撞(或冲击)试验中所采用的安装方法。电容,器应采用正常的方式安装。某种电容器的设计可能在其使用中需要特殊的安装夹具,在这种,情况下,详细规范中应对安装夹具加以说明,而且这种安装夹具皮在振动和碰撞或冲击试验中,使用,1.4.3 额定值和特性,额定值和特性应符合本分规范的有关条款以及下列规定:,1.4,3.1标称电容量范围,按第2.2.I条〇,注:当按照详细规范批准的产品,具有不同的范围时,应增加下列说明:,“每ー电压范围内适用的各种数值范围,应在鉴定合格的产品ー览表中给出”,1.4.3.2 附加特性,如果认为附加的特性对于充分说明元件的设计和应用是必要时,应把这些附加特性以表,列出,1.4.3.3 焊接,详细规范应规定适用的可焊性和耐焊接热试验的试验方法、严酷度和要求,1.4.4标志,详细规范应规定在电容器上和包装件上的标志内容,若与分本规范L6条有不同,则应特,别地说明,1丒5术语,除了 GB 2693适用的术语和定义之外,还采用下列定义:,—2 —,SJ/T 10681-1995,1.5.1 额定电压(Ur),是在额定温度下可以连续施加到电容器上的最高直流电压,注:谑加到电容器上的直流电压和交流电压峰值之和应不超过额定电压。在规定频率下,除非详细规范,另有规定,交流电压的峰值应不超过额定电压的下列百分比,但应不超过280V:,50Hz: 20%,100Hz: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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